泰安新闻发布> 直播回放> 浏览文章
解读《泰安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新闻发布会实录
2025年03月13日 来源于:本站原创

 

图文直播——

 

2025-03-13    10:00    主持人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县级)姜军峰先生,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市防震减灾中心)主任吴凯鹏先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科技与勘察设计科科长段青梅女士,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业安全管理科副科长马恒凯先生,对《泰安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2021-2035年)》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姜军峰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微信图片_202503131054011.jpg

2025-03-13    10:01    姜军峰

尊敬的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在这里与大家见面,借此机会,向多年来关心和支持我市住建工作的媒体记者和社会各界的朋友们表示衷心感谢!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编制的《泰安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抗震防灾规划》)近期获市政府批复,正式实施,下面我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编制背景

泰安中心城区坐落在泰山脚下,依山而建,地形起伏较大,总体地势北高南低。在地质构造上,属于华北断块区鲁西断块中部,位于郯庐地震带区域,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边缘。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坚决执行国家、省关于防震减灾的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先后制定了《房屋建筑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政策性清单》《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全力推进新建建筑抗震设防工作,2024年完成施工图审查350.7万平方米;加强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开展勘察设计行业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和跨地市联合检查,组织实施大跨度建筑设计回访行动,持续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编制住建系统地震应急预案,建立分级响应、排查评估、抢险救险等机制,举办全市住建系统应急演练等活动,持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编制《抗震防灾规划》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防震减灾重要部署的具体行动,对科学应对、有效防御地震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按照“预防为主,防、抗、避、救相结合”的方针,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联合编制单位深入进行资料搜集、调查分析、现场踏勘等工作,全面了解城市抗震防灾的现状与需求,为规划的编制奠定了坚实基础。在规划初稿完成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单位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吸纳各方的智慧,对规划进行了反复修改完善,确保其更加贴合城市发展实际和人民群众的需求。

微信图片_20250313102150.jpg

2025-03-13    10:04    姜军峰

二、规划范围

本次《抗震防灾规划》规划范围为《泰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所确定的中心城区区域。北至泰山,东至济枣铁路、博阳路、崇文路,东南至大汶河,南至徂徕山大街、南留大街,西至岱岳经济开发区、京台高速、天颐湖西岸。规划面积约329平方公里。

三、主要内容

《抗震防灾规划》聚焦新发展阶段,践行新发展理念,结合泰安实际,致力于构建“政策、管理、技术、规划、工程”五位一体的城市抗震防灾体系,共14章、89条,主要分为以下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规划第一章为总则,明确了规划目的和规划性质,界定了规划范围和期限,确定了规划的编制模式、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并结合泰安实际,提出了规划防御目标。

第二部分,规划第二章至第三章,明确了抗震防灾的基本要求和分区布局,将泰安市区划分为3个一级防灾分区、20个二级防灾分区、53个三级防灾分区,形成了“三级三区多组团”的防灾空间格局。

第三部分,规划第四章至第六章为抗震部分,对规划区城市用地进行抗震适宜性划分,并提出相应建设要求。对交通、供水、供电、供气、医疗、通讯、消防等生命线系统设施,以及城市重要建筑、历史建筑和城市风貌保护区进行抗震性能评价,并提出相关防灾措施和要求。

第四部分,规划第七章至第八章为避震部分,重点对城区内易于引发地震次生灾害的单位进行目标分类,制定地震次生灾害防御措施,并明确了城市避难场所、应急疏散通道规划、配套设施规划等专题内容。

第五部分,规划第九章至第十一章为救灾部分,就物资保障、消防系统救灾、应急供水供电通讯等保障规划以及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提出要求,明确防灾目标、工作措施。

第六部分,规划第十二章至第十四章为实施安排和保障措施部分,明确了交通、供电、供水、医疗卫生、通讯、消防系统等基础设施抗震防灾建设的实施安排,以及地震次生灾害防御、避难疏散方面的实施安排,并提出相关管理和保障措施。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抗震防灾工作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协作配合,全面推进规划落地实施,积极构建完善、高效的城市防灾减灾救灾体系,不断增强城市综合抗震防灾韧性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谢谢大家!

 

2025-03-13    10:09    主持人

接下来,请各位记者朋友就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提问时请先通报自己所在的媒体单位。

 

2025-03-13    10:09    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

请介绍一下《泰安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确定的规划防御目标是什么?微信图片_20250313102151.jpg

2025-03-13    10:09    段青梅

好的,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抗震防灾规划》确定的总体防御目标,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当遭受多遇地震影响时,城市功能正常,历史风貌建筑保持完好,建设工程和市政管网系统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可继续使用,市民的生产和生活基本不受影响。二是当遭受设防烈度地震影响时,城市生命线系统和重要设施基本正常;一般建设工程可能发生破坏但经一般性修理可继续使用;市政管网的损坏应控制在局部范围内,不应造成次生灾害;重要工矿企业能很快恢复生产或运营。三是当遭受罕遇地震影响时,城市功能基本不瘫痪;一般建设工程等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市政管网的损坏不致引发严重次生灾害,经抢修可快速恢复使用;要害系统、生命线系统和重要工程设施不遭受严重破坏,经一般性修理可继续使用;无重大人员伤亡;不发生严重的次生灾害。

另外,结合近期国内外几次特大地震经验,为保障泰安市遭遇超越设防水准以上地震影响后的救灾功能,制定了以下功能目标:当遭受罕遇地震影响时,应急基础设施可有效维持运转,人员可有效疏散,城市防灾救灾基本功能正常或可快速恢复。当遭受超越设防水准以上的重大或特大地震影响时,可进行区域重大协调救援、救灾物资运输活动和对外远程疏散。谢谢大家。

 

2025-03-13    10:12    大众日报记者

请问《泰安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对城区建筑的抗震防灾提出了哪些要求?微信图片_20250313102153.jpg

2025-03-13    10:12    吴凯鹏

好的,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规划对城区建筑的抗震防灾从两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一是对建筑物的抗震设防提出要求。要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应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等要求进行抗震设防,采取抗震措施,不符合本规划规定的工程不得进行建设;对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学校类建筑应考虑城市总体城市避难场所的安排要求,确定作为防灾据点时,应按照防灾据点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建设;对采用新结构、新技术和新材料的建筑也应符合抗震性能要求;对新建的居住小区、新建厂区中的生活区、大型公共场所或相当规模的其他建筑在房屋间距、疏散道路、疏散场地、次生灾害防御等方面除应满足有关的规范、规定外,尚应满足本规划的抗震防灾要求。

另外,规划对结构安全需求更为强烈的建筑和对抗震救灾功能保障有要求的建筑提出了更高要求,比如学校、幼儿园、医院、大型公共建筑以及救灾指挥中心、消防救援中心、通信枢纽、交通枢纽(如机场、车站等)、水电供应设施等,这两类建筑抗震类别要求不得低于重点设防类。

二是对城区建筑的抗震鉴定、加固和维护提出要求。要求对重要建筑应按照新建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鉴定加固,优先采用隔震、减震等新型的抗震加固新技术和基于性能的抗震设计新理念;对于已使用年限较长的重要建筑,应优先考虑宜居改造、整修更新;针对对抗震救灾起关键作用的基础设施类建筑,需根据各自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加固改造;对人员集中的商场、影剧院、大型体育设施和文化设施等公共建筑进行抗震鉴定,不满足抗震要求的优先安排抗震加固,针对不同结构类型,选择适宜的抗震加固策略;对泰安市旧城区历史风貌建筑,针对其抗震性能薄弱的现状,建议在专门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城市的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和城市的建设发展要求,确定对旧城区抗震加固的减灾策略。对一般建筑物抗震加固与改造,可结合城区更新改造计划一同推进。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部署,统筹推进抗震工程的鉴定、加固实施。谢谢大家。

 

2025-03-13    10:15    大众网记者

请介绍一下《泰安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对相关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微信图片_20250313102152.jpg 

2025-03-13    10:15    马恒凯

好的,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泰安历史城区,尤其是红门路—岱庙—通天街历史文化街区,是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密集的区域。《抗震防灾规划》对加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提出了相关要求,为泰安历史文化资源的长久留存筑牢了坚实的防线。

(一)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历史建筑的建筑部分进行抗震保护性加固改造、修复时,其抗震措施宜按相应的保护等级提高一度采用,同时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是在坚持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的保护有关规定基础上,应采取适合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的抗震新技术,改善其抗震能力。二是对位于地震破坏效应突出地段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在进行抗震鉴定加固设计时,首先应进行详细的勘察,并制定可行有效的处理对策。三是在对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采取抗震保护措施的同时,应提高其防御地震次生灾害,特别是防御地震次生火灾的能力。

(二)提高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的抗震能力。应加强对重要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的抗震能力检查,系统开展对国家及省级文物保护建筑的抗震检查和鉴定。对重要的国家级和省级保护古建筑,逐个制定保护方案时,根据其各自的特点,着重考虑提高构件抗震性能和加强整体性的抗震措施,经过慎重论证组织实施;需要重点保护的建筑可优先采用新技术(如隔震、消能减震和新的补强技术)进行抗震加固保护,在最大限度保护建筑原貌的基础上,解决其抗震问题。

(三)加强不可移动文物的抗震保护。一是在确定保护方案时,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针对其具体情况和抗震性能的鉴定评价结果,综合考虑提高抗震能力的措施,把保护和加固统一起来。对于刚性较强的古建筑和文物,可对隔震减灾技术的适用性进行专门研究。二是制定计划,定期进行抗震安全性评价,在判定其抗震性能的基础上优先安排现状较差、急需抢救保护的重要古建筑进行抗震保护。谢谢大家。

 

2025-03-13    10:18    泰安日报记者

请介绍一下我市城市抗震防灾工作开展情况。

 

2025-03-13    10:18    段青梅

好的,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城市抗震防灾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复杂性且长期性的工作,关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社会秩序的稳定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立足部门职能,多措并举,抗震防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加强规划与制度体系建设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要求,编制《泰安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2021—2035年)》,构建高效科学的地震灾害风险防治体系,全面强化城市综合抗震能力‌。依据《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管理的通知》,严格落实房建市政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提升农村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水平。落实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加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抗震设防要求得到有效执行。‌‌

二、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

依据《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山东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加强对工程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和监理单位等各方参建主体落实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管,将抗震设防要求纳入我市《房屋建筑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政策性清单》。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依法依规严惩违反抗震设防标准行为,构建常态化、制度化监督检查机制。开展大跨度建筑设计回访行动,联合教育、卫生健康、体育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摸清大跨度钢结构建筑底数,开展回访行动,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并采取整改措施,有效防范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安全风险。

三、加强抗震防灾应急管理

编制实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预案,建立分级响应、排查评估、抢险救险等机制,加强地震应急资源、队伍和通信保障,指导和协调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做好地震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地震应急工作协调、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损失。在宁阳县举行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演练,设置燃气管道抢修、供水管道抢修、市政道路恢复、房屋应急评估4类标准化处置科目,充分检验了市县两级联动地震应急响应指挥体系和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应急能力建设成效,为今后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机制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落实国家、省、市防震减灾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泰安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2021—2035年)》要求,持续优化抗震防灾工作机制和措施,不断提升城市应对地震灾害的综合能力,推动城市安全韧性持续增强,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

谢谢大家。

微信图片_20250313105403.jpg

2025-03-13    10:21    主持人

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大家如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会后请联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226867。

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Powered by www.newstaian.cn.All rights reserved.

泰安新闻发布 技术支持:泰安传媒集团 鲁ICP备14011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