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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7 15:00 主持人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市民政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董峰先生,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陈丽娜女士,泰山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管理学博士吴伟女士。介绍《泰安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办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董峰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2022-12-07 15:01 董峰 尊敬的记者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首先欢迎大家出席本次新闻发布会,衷心感谢各位记者朋友长期以来对民政社会救助事业的关心和对困难群众的关注。为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规范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以下简称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近日,泰安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残疾人联合会4部门联合印发《泰安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下面,我就《办法》有关条款做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 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国绝对贫困的逐渐消除,相对贫困日益成为贫困治理重点。治理相对贫困,精准识别相对贫困对象是当务之急。低保边缘家庭经济状况虽略好于低保家庭,但也存在基本生活陷入困境风险,在相对贫困治理中受重视程度日益提升。2021年中央1号文件、省委3号文件明确要求,对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易致贫返贫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随着教育、住建、人社、医保、卫健等部门分别出台政策,将低保边缘家庭纳入专项救助范围,亟需对低保边缘家庭认定的权限设定、具体程序、动态管理等方面出台政策文件,为基层提供工作遵循。为此,在广泛调研基础上,2022年9月,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省残联印发《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办法》(鲁民〔2022〕47号),对我省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作出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并要求各市细化出台政策文件。 二、起草过程 市民政局在充分调研摸底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于2022年10月形成《办法》(草稿),分别向社会公众、县市区功能区及财政、人社、残联征求意见建议,提交市司法局履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就有关条款不断调整完善后完成文件会签,形成《办法》。
2022-12-07 15:05 董峰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三十四条,包括总则、认定条件、申请受理、审核确认、服务管理、附则等章节。 (一)明确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低保边缘家庭通过申请人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家庭生活状况综合评估的方式确定。低保边缘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高于申请受理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2倍,但不得超过申请受理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 (二)明确申请受理、审核确认流程。一是在申请主体方面。申请低保边缘家庭一般应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也可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委托申请的,应当办理相应委托手续。二是在认定程序方面。按照申请、受理、审核、确认等基本程序进行。低保边缘家庭审核确认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三是在否定条款方面。设置“在法定劳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者拒绝从事生产劳动”等8条应当暂缓或者不予受理其低保边缘家庭申请的情形。未经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审核确认等程序,不得将任何家庭直接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 (三)明确部门职责。规定市、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统筹做好低保边缘家庭相关工作。乡镇(街道)承担本行政区域内低保边缘家庭认定申请的受理、审核、确认、管理等工作。各级民政部门应当根据信息共享要求与相关单位共享低保边缘家庭有关信息。 (四)明确家庭财产限制。在财产方面明确6个方面的排除性条款,与低保财产认定基本一致,其中人均金融资产限定标准由低保认定标准的“年低保标准”2倍放宽到3倍。机动车辆、船舶、大型农机具、住房、投资经商等方面和低保家庭认定保持一致。 (五)明确家庭收入刚性支出扣减。刚性支出按照申请人提出申请前12个月的支出总额计算,主要包括医疗费用支出、教育费用支出、残疾康复费用支出、因灾因意外费用支出等4个方面。 (六)完善低边规范管理有关规定。一是动态管理要求。明确纳入或者退出低保边缘家庭,以做出审核确认决定之日为准;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死亡的,自死亡之日起自动终止其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资格。对低保边缘家庭实施或终止有关专项救助的起止时间由政策主管部门按程序研究确定。乡镇(街道)应当对低保边缘家庭的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每年复核一次,并根据复核情况决定是否延续低保边缘家庭资格。二是鼓励就业政策。鼓励具备就业能力的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就业。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就业能力但尚未就业的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应当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介绍的工作。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就业能力等相适应的工作的,乡镇(街道)应当取消其低保边缘家庭资格。三是容错纠错机制。明确相关工作人员在履行低保边缘家庭认定职责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应当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对秉持公心、履职尽责但因客观原因出现失误偏差且能够及时纠正的经办人员可依法依规免于问责。 (七)强化政策衔接。在定期复核过程中,发现低保边缘家庭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员认定条件的,经本人同意,应及时按程序纳入相应保障范围;申请或退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对象,符合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的,经本人同意,可直接转入低保边缘家庭认定程序。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扎实抓好文件贯彻落实,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提高兜底保障水平,筑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络。 谢谢大家!
2022-12-07 15:12 主持人 接下来,请记者朋友就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提问时请先通报所在的媒体单位。 2022-12-07 15:12 山东广播电视台 请问《泰安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办法》的出台有什么重要意义?
2022-12-07 15:12 吴伟 一是有利于从多维度构建综合救助体系。《认定办法》规范了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的认定条件、申请审核程序、救助措施等内容,扩大了兜底保障覆盖面,让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更有保障。 二是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认定办法》出台后,将进一步精准识别具有致贫返贫风险的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与救助帮扶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从而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 三是有助于救助资源的精准供给。《认定办法》为其他专项救助职能部门针对低保边缘家庭制定救助帮扶政策提供依据,从而打通低保边缘家庭申请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帮扶政策措施的渠道,实现对象认定与各类救助帮扶政策的有效衔接,促进精准帮扶。
2022-12-07 15:13 齐鲁晚报 发布词中提到,明确家庭收入刚性支出扣减,能否详细介绍下有关扣减项目?
2022-12-07 15:14 陈丽娜 刚性支出按照申请人提出申请前12个月的刚性支出总额计算,主要包括: (1)医疗费用支出。指家庭成员患病在医疗机构发生的,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其他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后,政策范围内个人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原则上依据票据认定。 (2)教育费用支出。指家庭成员就读于国内幼儿园和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阶段个人负担的保教费或学费、住宿费,原则上按就读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提供的基准定额认定。就读民办学校(幼儿园)的,按当地同类公办学校(幼儿园)费用标准认定。 (3)残疾康复费用支出。指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产生的训练、护理、辅助器具等必要开支,在扣除政府补助、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和商业保险补偿后,个人实际支付的费用,原则上依据票据认定。 (4)因灾、因意外费用支出。指因交通事故、火灾、爆炸、溺水、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扣除各种赔偿、保险、政府救助和社会帮扶资金后,实际负担的费用或用于家庭恢复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费用。
2022-12-07 10:16 泰安电视台 在否定条款方面,设置了“在法定劳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者拒绝从事生产劳动”等8条应当暂缓或不予受理其低保边缘家庭申请的情形,可以详细阐述下有关情形吗?
2022-12-07 10:16 陈丽娜 家庭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暂缓或者不予受理其低保边缘家庭申请: (一)在法定劳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者拒绝从事生产劳动的; (二)拒绝配合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对其家庭状况进行调查,致使无法核实家庭收入和财产的; (三)故意隐瞒家庭及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四)自费在高收费学校就读(含入托、出国留学)的; (五)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但未依法履行义务,致使申请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边缘标准的; (六)具备生产劳动能力和条件,人为闲置承包土地或以明显低于市场价转租承包土地的; (七)故意通过离婚、赠予、转让等方式放弃自己应得财产,或者放弃法定应得赡养(抚养、扶养)费和其他合法资产及收入的; (八)泰安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得享受低保边缘家庭待遇的其他情形。
2022-12-07 10:17 主持人 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大家如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会后请联系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联系电话:69915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