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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9 15:00 主持人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泰安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梁立元先生,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科长贺保伟先生,市司法局政治部副主任赵翠女士,介绍我市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情况,并就大家关心的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梁立元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2022-11-09 15:01 梁立元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 首先,我代表市司法局,对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各位记者朋友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大家关注、关心和支持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介绍一下《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规范》泰安市地方标准的有关情况。 市委依法治市办设在市司法局,2021年,市委依法治市办提出编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规范》泰安市地方标准的计划,经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法治型干部队伍建设协调小组审议通过,由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编制,通过查阅搜集大量法规制度,深入开展调研座谈,充分征求各方意见,高质量完成标准编制工作。2022年7月30日,召开审查会议通过技术审查,依法进行了公示,9月5日批准发布,10月5日实施。 下面,我介绍一下《建设规范》有关情况。 一、《建设规范》编制背景 (一)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行动和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十一个坚持”提出,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法治工作队伍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推动者、践行者,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和保障。通过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法治素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防范风险的能力,也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制定《建设规范》是健全法治泰安建设制度体系和推进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支撑。目前,我市已经出台法治泰安、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制定《建设规范》,进一步完善了法治泰安建设顶层设计。《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规定,要“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明确了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根本遵循,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文件也有一定的规定。制定《建设规范》,整合、完善相关内容,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提供了系统化依据。 (三)制定《建设规范》是实现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化、现代化的科学路径。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主体众多、内容复杂,制定《建设规范》,为各类法治工作队伍提供了体系清晰、协调统一、简便易行的工作指引。标准化管理是一种现代化治理方式,制定《建设规范》,以标准为导向,引领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管理走向系统化、规范化、精细化,成为实现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管理现代化的科学路径。
2022-11-09 15:04 梁立元 二、《建设规范》主要内容和突出特点 《建设规范》共9章25条,主体内容包括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建设、法治能力建设、职业素养建设、监督惩戒等5部分,形成一个结构完整、内容丰富、务实管用的标准体系。具有3个鲜明特征。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管干部原则贯彻到标准制定全过程,要求符合条件的法治工作队伍建立基层党组织,统筹推进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详细规定了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教育形式、质量要求等内容,突出科学理论武装、理想信念教育、政治教育和历史教育,夯实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基础。 二是突出实践导向。聚焦法治能力建设,全面规定了学法、考法、用法、普法、守法的规范要求,提出法律服务队伍规范执业行为等方面要求。聚焦职业素养建设,要求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警示教育,遵守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提出法治工作队伍用语规范和着装要求。聚焦强化监督惩戒,细化惩戒程序,建立协调联动的监督机制,明确纪检监察机关、法治工作机构和行业监管机关责任,形成有引导、有约束、有惩戒的监督制约体系。 三是实现全维度建设。《建设规范》规范对象涵盖全市立法、执法、司法、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法治工作队伍。围绕“学法、考法、用法、普法、守法”,建立了一个从理论到实践、从学习到应用的“五法”链条,成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基础性依据和科学考核的评价标尺,推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由经验化向标准化发展。 三、主要工作举措 一是组织学习培训。针对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等法治工作队伍,分类分批组织,实现学习培训全覆盖,做到深刻理解、精准实施。同时,全面总结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成效,挖掘典型案例,开展多载体多形式宣传,不断提升法治工作社会影响力。 二是抓好贯彻落实。将落实《建设规范》作为规范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提升队伍法治素养的具体举措,指导各地各部门单位细化贯彻落实措施,推动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建设、法治能力建设、职业素养建设、监督惩戒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助力建设统一规范、德才兼备的法治工作队伍。 三是提高工作实效。各县(市、区)、功能区法治型干部队伍建设协调小组和党委法治委办公室发挥组织协调、督促推进作用,强化各法治工作部门主体责任,细化具体贯彻落实措施,进一步提高《建设规范》落实的精准性、针对性。坚持结果导向、实践导向,鼓励各级各部门单位在学法、考法、用法、普法、守法等工作中积极探索,创新落实,全面提升干部队伍法治能力。
2022-11-09 15:08 主持人 接下来,请记者朋友就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提问时请先通报所在的媒体单位。现在开始提问,请各位记者举手示意。
2022-11-09 15:08 山东广播电视台 请问《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规范》泰安市地方标准是如何制定的? 2022-11-09 15:08 贺保伟 《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规范》泰安市地方标准制定过程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提出和立项阶段。本标准自2021年6月开始酝酿提出,确定标准编制思路、标准框架和主体内容。泰安市市场监管局作为全市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的主管部门,给予了有力指导。按照《山东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完成了项目申报和立项论证,先后召开标准立项论证会、地方标准立项评审答辩会,2021年12月正式立项并列入2021年泰安市第二批地方标准制定计划。 二是标准起草阶段。为了提高标准制定效率,标准立项程序和标准编制工作压茬进行,2021年11月,成立了标准编制小组,开展标准编制工作。标准编制小组查阅、搜集了大量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召开4次工作会议,积极听取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机构、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等单位意见,深入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单位调研座谈,全面挖掘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夯实标准编制工作基础。期间,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给予了技术支持。 三是修改完善和技术审查阶段。《建设规范》草稿形成后,市委依法治市办向26个市直部门单位以及各个县市区征求意见,共收到27条具体修改意见。根据征求意见情况,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7月30日,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共同组织专家完成技术审查工作,共采纳专家意见43条。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形成报批稿,经再次公示征求意见后,正式发布,10月5日正式实施。 《建设规范》采用标准化的方法,建立起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统一规范体系。该标准的实施,将有效提高全市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规范化、系统化水平。在此,感谢各级各部门单位的支持,也恳切希望媒体朋友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2022-11-09 15:11 齐鲁晚报 《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规范》泰安市地方标准的发布实施,对泰安市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有什么重要意义? 2022-11-09 15:11 贺保伟 一是创立统一规范、操作可行的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依据。《建设规范》实践导向明确,在全面收集和研究法律法规和各领域各行业制度文件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科学编制,覆盖了各类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涵盖了组织建设、思想政治、法治能力、职业素养、监督惩戒各方面内容,明确了工作责任、工作形式、工作程序、工作目标、工作保障等全流程标准要求,构建了统一规范、操作可行的制度机制,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提供了基本依据。 二是构建内容系统、目标明确的法治素养提升体系。《建设规范》将法治素养提升作为重要目标,针对法治工作队伍存在的法治素养与全面依法治市要求脱节、依法履职能力短板、违法行政行为客观存在等问题,以组织建设促进权力运行,以思想政治建设促进忠诚履职,以法治能力建设促进尚法公正,以职业素养建设促进服务群众,以监督惩戒促进廉洁守纪,构筑“学法、考法、用法、守法、普法”链条,畅通法治工作运行流程,实现法治素养的持续提升。 三是开创标准化、现代化的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局面。标准化是现代化治理的重要方式。《建设规范》的编制,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1-2015)》为依据,经过调查研究、反复论证,贴合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规律和法治工作运行规律,提高了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科学性、规范性,实现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由经验化向标准化发展。
2022-11-09 15:13 山东商报 泰安市在推动法治型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2022-11-09 15:13 赵翠 一是打造人才强法平台。2019年,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增设“法治型干部队伍建设协调小组”,建立了党委领导“人才强法”工作的组织机制。协调小组先后召开4次会议,实现制度化、实质化运行,工作做法在中央依法治国办《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简报》刊发。 二是健全“1+X”制度体系。出台《泰安市法治型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暂行规定》,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用法、普法、述法作出全面规定,构建从党政主要负责人到其他领导干部直至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闭环工作体系。配套制定《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泰安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创新和集成走在前列。 三是突出“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以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清单为载体,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部门主要负责人、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三级责任体系,明确66项履职内容。创新制定负面清单,为领导干部履职划出“红线”,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创新建立“4+4”述法工作机制,形成“向市委全委会述法、向市委法治委述法、向市人大常委会述法、年度考核述法”4种述法方式,实现抓“关键少数”由单向发力转向齐抓共管;建立“评议考核、反馈整改、法治督察、谈话提醒”4种述法结果应用方式,推动法治建设“一把手”工程担实抓牢。全市各县市区、功能区党政主要负责人,98个市直和省以上驻泰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全部进行述法,形成了人人担责、尽职履责的法治建设氛围。工作做法得到省委依法治省办肯定。 四是构建法治能力提升链条。建立法治能力提升“五法”链条。突出日常学法,建立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清单制度,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重点,涵盖法理学与法史学知识、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专业知识技能等12个方面内容,着力构建多层次、全领域学法体系。突出规范考法,统筹开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普法考试、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年均参考人数超过11万人次。突出严格用法,细化重大行政决策、立法、执法、司法工作制度流程,创新涉企文件审查“1234”工作机制在司法部简报刊发;推行“柔性执法”,打造行政执法生态链工作分别在国务院《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简报》《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简报》刊发;创新跨部门涉案财物一体化智能管理模式,获得第六届“法治政府奖”,入选全省法治建设十大典型案例。突出自觉普法,建立普法计划和普法清单制度,年均开展普法活动5000余场次。突出带头守法,将依法行政培训纳入各级党校培训课程,今年来,组织培训10余个班次1000余人,干部队伍法治素养不断提升。 2022-11-09 15:17 主持人 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大家如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会后请联系市司法局政治部,电话:8512359。 本次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