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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的生动实践”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实录
2021年05月14日 来源于:本站原创

图文直播——

 

2021-05-14    15:00    主持人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

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召开“脱贫攻坚的生动实践”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邀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传星同志,村镇建设科科长袁宁同志, 介绍脱贫攻坚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赵传星同志介绍有关情况。

 

2021-05-14    15:00    赵传星

新闻界各位朋友:

大家好!借此机会,向多年来关心和支持我市住建领域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的媒体记者和社会各界的朋友们表示衷心感谢!“住房安全有保障”是“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攻坚总目标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住建厅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各县(市、区)、功能区合力攻坚,按时完成了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十三五”期间共争取各级补助资金16518万元,累计帮助9295户、近2.8万农村困难群众解决了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现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扎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泰安市成立了由住建、财政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印发《泰安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对农村危房改造的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内容要求、操作程序、资金使用、时间安排等逐一进行明确。围绕“抓进度、保质量”的要求,定期不定期地到现场进行检查指导,及时掌握全市危房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021-05-14    15:02    赵传星

二、规范确定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为: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重点。在危房改造对象确定过程中,按照“最困难群众、最危险房屋”优先原则,严格执行“个人申请、集体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签订协议、组织实施、竣工验收”七个程序,各县(市、区)、功能区住建联合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对申请农户进行严格审核,按规定进行公示,切实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同时,各县(市、区)、功能区住建部门聘请第三方对农村危房逐户开展安全鉴定,出具鉴定报告,根据确定的危房等级,制定合适的实施方案,赢得了广大群众支持。

三、合理确定改造形式

在危房改造方式选择上,综合考虑各类危房的危险程度、地质特征等因素,结合贫困户实际情况,按照有无劳动能力、生活来源,有无赡养人、扶养人等情况,各县(市、区)、功能区按照修缮加固一批、原址建设一批、赡养安置一批、兜底安置一批的办法,分类推进危房改造工作。将农村危房集中改造与分散建房、修缮加固相结合,对贫困农户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差的,利用村集体闲置土地统一为危改户新建房屋;对属于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属于整体危险(D级)的,可修缮加固的宜优先选择修缮加固,其次才是利用原宅基地拆除重建。

 

2021-05-14    15:04    赵传星

四、狠抓危改工程质量

为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紧紧抓住施工队伍选择、技术指导服务、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房屋质量安全可靠。严格施工队伍管理,引导农户尽量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技术指导,县、镇两级派出专业人员,逐村逐户对施工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实行房屋竣工验收制度,改造后的住房由县(市、区)、功能区住建部门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逐户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住。

五、加强工程资金监管

对各级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危房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直接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危改户的“一本通”账户。市财政局会同住建、扶贫、审计等部门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按照省、市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不断健全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动态监测机制,加快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长效机制,更好的巩固住建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长期以来,新闻界的各位朋友给予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极大的关心和厚爱。在此,我代表市住建局表示衷心感谢!同时,也希望大家继续给予支持和帮助,共同推进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更好更快的发展。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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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4    15:06    主持人

下面,请各位记者朋友就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的媒体单位。

 

2021-05-14    15:06    泰安日报

在推进农村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方面如何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2021-05-14    15:07    袁宁

农村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是兜底保障,在工作中我们坚持 “三个不漏一户”,切实保障了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

第一,识别不漏一户。泰安市农村群众多且居住比较分散,要在100多万户中把符合改造条件的对象全部都找出来,必须要下足“绣花功夫”。在识别中,我们组织了3轮入户识别,第一轮主要组织帮扶干部和乡镇开展全覆盖入户排查,初判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第二轮主要组织各县(市、区)、功能区住建部门,针对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对象采取“看顶、察梁、观墙”三步法,逐一上门再核查确定。第三轮主要聘请专业的鉴定机构,针对第二轮初步核查确定的对象,逐户开展第三方安全鉴定,锁定D级拆除重建和C级修缮加固的对象,并出具鉴定报告,建立台账,每一户危房都提出针对性的实施方案,为改造提供了技术支撑和依据。

第二,改造不漏一户。在精准识别完成以后,为确保危房改造进度,制定了危房改造月调度制度,将完成情况每月调度,统筹各县(市、区)、功能区做好开工报备、过程监管、技术指导等工作,分类别逐村逐户推进改造。同时,市县两级不定期进行现场督导,主要对照改造台账抽验是否正常开工、是否有效监管等方面,确保改造进度有效推进、改造过程有效监管、改造对象不漏一户。

第三,验收不漏一户。扣紧“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的最后一粒扣子,危房改造完成后,组织各县(市、区)、功能区逐户开展鉴定验收工作,做到改造一户、验收一户、达标一户,确保竣工验收全覆盖,所有危房改造后均达到安全居住标准。

在实施改造过程中,我们把建新与拆旧结合起来,把改善环境与留住乡愁统一起来,让农户住上安全房、放心房、舒心房的同时,加快美丽村居建设,更好的服务乡村振兴大局。

 

2021-05-14    15:09    鲁网

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完成以后,要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住建局对下一步的工作有哪些考虑?

 

2021-05-14    15:10    袁宁

好的,记者朋友,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我们将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按照“安全为本、因地制宜、农户主体、提升质量”的原则,有序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工作。我们将紧扣政策,积极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接,合理安排工作计划,加快推进实施;将充分发挥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作用,持续跟踪住房安全保障情况,加强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给予妥善帮扶,在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的同时,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021-05-14    15:11    主持人

记者提问就到这里。大家如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请联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李燕,联系电话8226867。

 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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