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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推广装配式建筑工作导则》解读新闻发布会实录
2021年03月31日 来源于:本站原创

图文直播——

 

2021-03-31    15:00    主持人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王印林先生,市建筑业服务中心主任任德会先生,就《泰安市推广装配式建筑工作导则》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王印林先生,就《泰安市推广装配式建筑工作导则》有关内容进行新闻发布。

 

2021-03-31  15:00    王印林

新闻界各位朋友:

大家好!首先,借此机会,向多年来关心和支持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媒体记者和社会各界的朋友们表示衷心感谢!推广装配式建筑是建筑产业化发展转型升级的重大举措。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全市建设装配式产业基地6个,累计开工装配式项目24个建筑面积182.12万平方米。为规范装配式建筑推广工作,市住建局等四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泰安市推广装配式建筑工作导则>的通知》(泰建字〔2021〕7号)(以下简称《导则》),进一步明确了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发展目标、相关部门职责等。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一、《导则》起草的过程及意义

2020年12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多次研究、起草了《导则(征求意见稿)》;2021年1月29日,发布了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征求了各县市区和功能区建设主管部门的意见。2月份,召开了座谈会,对《导则》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3月6日正式印发。《导则》的印发,标志着我市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中全面推广装配式建筑,将对我市建筑产业发展、房地产业转型升级、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导则》适用范围及有关术语解释

本《导则》适用于泰安市城区、功能区以及县(市)城区内的民用建筑以及市域内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

装配式建筑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将预制部品部件通过系统集成的方法在工地装配,实现建筑主体结构构件预制,非承重围护墙和内隔墙非砌筑并全装修的建筑。装配率,是指单体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主体结构、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和设备管线等采用预制部品部件的综合比例。

 

2021-03-31  15:03    王印林

三、《导则》梳理了国家、省对装配式建筑评价的具体标准和规定

装配式建筑在设计阶段进行预评价,按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计算装配率。

项目竣工后进行项目评价,按竣工验收资料、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实际完成情况计算装配率和确定评价等级。

当评价项目采用了评价标准范围以外的装配式建筑新技术时,可采用专家论证的方式确定评价方法和细则。

装配式建筑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主体结构部分的评价分值不应低于 20 分,其中梁、板、楼梯、阳台、空调板等构件的评价分值不应低于 10 分;围护墙和内隔墙部分的评价分值不应低于 10 分;采用全装修;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不低于 50%。

四、《导则》明确了我市装配式建筑实施目标

《导则》进一步明确我市装配式建筑实施目标,装配式建筑占新建房屋的比例2021年32%、2022年34%、2023年36%、2024年38%、2025年达到40%。鼓励城区、功能区以外的民用建筑采用装配式建筑。

政府投资项目、新建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及地下管廊等项目全面实施装配式建造。对于社会投资建设的学校、幼儿园、大中型公共建筑应采用装配式建筑,小型公共建筑鼓励采用装配式建筑。不采用装配式建造的民用建筑,从6月1日起全面推行预制叠合楼板、楼梯、非砌筑内隔墙、空调板、阳台等预制构件。

五、《导则》对相关部门和单位提出了明确要求

《导则》对项目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预制构件生产等单位应落实的技术要求进行了明确;对负责审批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保等部门按照职责,将装配式建筑要求纳入审批流程,在规划、立项、土地出让、设计审查、施工许可等环节中,严把审批及验收关。

《导则》的出台为泰安市建筑业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挑战,装配式建筑的发展需要各位媒体朋友、市民朋友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泰安市住建局将立足职能,强化引导,精准施策,全力推进,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形成部门共同把关、齐抓共管的氛围,全面做好装配式建筑的推广应用工作。

长期以来,新闻界的各位朋友给予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极大的关心和厚爱。在此,我代表市住建局再次表示衷心感谢!同时,也希望大家继续给予支持和帮助,共同推进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谢谢大家!

 

2021-03-31    15:07    主持人

下面,请各位记者朋友就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2021-03-31    15:07    鲁网泰安站

装配式建筑作为一种新型建造方式,对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重要意义,请问采用装配式建筑,我市有什么政策扶持吗?

 

2021-03-31    15:07    任德会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装配式建筑发展,对装配式建筑发展制定了多个扶持政策,主要是:

一是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时,凡装配率超过50%的装配式建筑,在推广试点示范阶段可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选择设计、施工、监理企业。

二是符合相关要求的商品房可提前办理预售许可证。装配式建筑项目、其预制部品部件采购合同金额计入工程建设总投资。投入的开发建设资金达到总投资额的25%以上、施工进度达到正负零,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装配式建筑,可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三是装配式建筑给予容积率奖励。建筑外墙采用预制外墙时增加面积不计入容积率计算,总量不超过规划建筑面积的3%。

四是在启动重污染应急响应时,装配式建筑项目可以施工,但不得从事拆除、土方挖掘、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作业。

 

2021-03-31    15:09    山东广播电视台

您好,刚才的发布中提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保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将装配式建筑要求纳入工程项目各审批环节,请问在具体工作中,各部门的职责是什么?

 

2021-03-31    15:10    任德会

这位记者朋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装备式建筑推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导则》规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将装配式建筑推进目标纳入审批流程,把好审批及验收关。其中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是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土地供应时,将装配式建筑的相关要求列入出让公告,连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出具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一并公告,并将建设条件意见书作为附件纳入出让合同。

二是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中明确装配式建筑应用比例的要求。对建设单位提报的装配式建筑设计方案中各项指标进行核算。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对装配式建筑进行预评价;项目竣工时对建设单位出具的项目评价意见进行复核。指导建设单位落实装配式建筑要求,加强装配式建筑建设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三是行政审批部门要按照装配式建筑推进目标加强项目立项审查,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时,凡装配率超过 50%的装配式建筑,在推广试点示范阶段可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选择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在受理规划方案后,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装配式建筑相关内容进行认定,取得认定意见后推送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通过预评价的装配式建筑项目,方可进入施工图审查程序。

四是生态环境部门指导装配式建筑构件企业积极开展重污染天气引领性绩效评级工作,根据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合理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在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装配式建筑项目可以施工,但不得从事拆除、土方挖掘、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作业。

 

2021-03-31    15:13    主持人

记者提问就到这里。大家如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请联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李燕,联系电话8226867。

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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