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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 10:00 主持人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贾同国先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级调研员周群先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科长贾东亮先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四级主任科员滕祥雷先生,介绍我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贾同国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2024-09-20 10:01 贾同国 新闻界的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下面,就我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有关情况作简要介绍。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牢固树立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创新举措、严格标准,全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绿色矿山建设实现数质并举。截至目前,全市81个矿山已建成绿色矿山57个,其中国家级9个、省级48个,绿色矿山建成总量居全省第二位。 一、健全机制、创新举措,统筹推进建设。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部门职责,细化分解任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抓总统筹推进,定期协调解决各种困难问题;市县两级自然资源部门靠前一步,主动服务,指导签订建设责任书,监督矿山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二是抓好顶层设计。编制完成了《泰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将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目标任务和年度推进计划全部纳入规划;会同市财政、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出台了《泰安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按照“新建矿山全部达标、生产矿山限期达标”要求,扎实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三是强化指导帮扶。市财政列支绿色矿山建设专项资金720多万元,并与省级地勘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全方位指导支持绿色矿山建设。 2024-09-20 10:05 贾同国 二、严把标准、注重引导,有序推进建设。一是强化培训指导。组织编写了《绿色矿山创建指南》,邀请专家授课,开展政策解读,指导部门和企业充分掌握政策依据和建设标准;组织矿山企业先后赴浙江、安徽等地考察学习,并在市内企业间开展了观摩交流,做到学有典型、建有标杆。二是实行台账管理。督促矿山企业编制《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落实;自2021年以来,全市绿色矿山建成数量实现“三连增”。三是做好结合文章。结合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工作,引导矿山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实现矿山开采智能化、集约化、绿色化。我市“采充留”无煤柱开采一体化技术,入选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目录》。 三、全面指导、精准帮扶,提升建设质量。一是提前介入。对纳入年度绿色矿山建设计划的,组织技术力量提前介入,指导优化实施方案、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等工作,帮助矿山企业找准实施路径,建立健全管理体系。二是跟踪服务。对已入选绿色矿山名录的,对照建设标准,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完成整改。累计开展检查260余次,发现问题395个,提出并落实整改建议1000余条。三是引导升级。对省级绿色矿山,指导加快科技创新和技术升级,累计投入建设资金16亿元,全面提升建设质量。 四、动态监管、激励约束,持续扩大成果。一是加强动态监管。每半年对全市矿山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每季度调度通报绿色矿山企业建设情况;市县两级设立矿产督察员,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和安全检查等方式,推动矿山“边开采、边治理”,督促加快绿色矿山建设进度。对建设进度缓慢的,及时下发提醒函;对效果不明显的适时启动约谈程序。二是强化激励约束。健全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在矿产资源、建设用地、财税金融等方面,持续给予政策倾斜和金融支持;动态管理绿色矿山名录,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及时移出名录,限制申请各类财政专项补助资金。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的部署要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矿山持续转型升级,促进全市矿业高质量发展。同时,也恳请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谢谢大家!
2024-09-20 10:10 主持人 接下来,请各位记者朋友就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提问时请先通报自己所在的媒体单位。
2024-09-20 10:10 大众日报记者 请介绍一下绿色矿山的相关情况。 2024-09-20 10:10 周群 首先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绿色矿山是矿山企业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实施科学有序开采,对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的扰动控制在可控的范围内,实现矿区环境的生态化、开采方式的科学化、资源利用的高效化、企业管理的规范化以及矿区社区的和谐化,总的来说,就是要生产建设标准较高的矿山,符合绿色低碳、转型升级的发展要求。 绿色矿山分国家级和省级绿色矿山。国家印发了国家级绿色矿山的评价指标,我省也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出台了省级绿色矿山的评价指标。按照国家和省级评价标准,绿色矿山评价总分为100分,分别从矿区环境、资源开采、综合利用、绿色低碳、生态修复与环境治理、科技创新与规范管理等6个方面进行评价,赋予了相应分值。另外,还设定了开采回采率、源头预防、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等20个“一票否决”的事项。按照省级绿色矿山标准,矿山的评价分值高于80分,可申报省级绿色矿山。达到国家级绿色矿山标准的,再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从省级绿色矿山中择优推荐至自然资源部申请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2024-09-20 10:13 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 企业建设绿色矿山需要投入资金,请问政府对于矿山企业建设绿色矿山,有哪些激励和制约政策? 2024-09-20 10:13 贾东亮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为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国家和省市在这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激励和制约措施。在政策激励方面,主要落实了四个方面的支持政策:一是矿产资源政策。对实行总量调控矿种的开采指标、矿业权投放,优先向绿色矿山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倾斜;符合协议出让情形的矿业权,允许优先以协议方式有偿出让给绿色矿山。二是建设用地政策。将绿色矿山建设所需项目用地纳入规划统筹安排,优先保障新建、改扩建绿色矿山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对采矿用地,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后,可以协议方式出让、租赁或先租后让;支持绿色矿山企业及时复垦盘活存量工矿用地,并与新增建设用地相挂钩。三是财税支持政策。在用好上级资金的同时,统筹安排地质矿产、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重金属污染防治、土地复垦等资金;对符合条件并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依法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四是金融支持政策。建立绿色矿山项目库,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做好对绿色矿山企业的金融服务和金融支持;鼓励社会资本成立各类绿色矿业产业基金,为绿色矿山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对进入国家和省级绿色矿山名录,且在年度专项检查考核中成效显著的矿山,予以通报表扬。 在制约措施方面,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采矿权人是绿色矿山建设的责任主体,应当全面履行绿色矿山建设义务。对未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的、不按要求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矿山企业,停止受理新的资源审批,限制申请各类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等。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2024-09-20 10:16 泰安日报记者 为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有什么打算? 2024-09-20 10:16 腾祥雷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绿色矿山建设是在矿产资源领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必须长期坚持、久久为功。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准确把握政策,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压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一是对于未建成绿色矿山的矿山,按照应建必建的原则,将绿色矿山建设相关要求纳入合同,签订责任书,落实各项制约措施,督促矿山企业参照绿色矿山标准生产经营,尽快建成绿色矿山。二是对已建成的绿色矿山,动态管理绿色矿山名录,加强对已入库绿色矿山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继续提高生产建设标准,巩固提升绿色矿山建设水平。三是积极落实各项绿色矿山激励政策,让矿山企业得到实惠,持续加强对矿山的技术指导和帮扶,对绿色矿山建设成效显著的矿山和县(市、区)进行通报表扬等,提高绿色矿山创建积极性,促进矿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2024-09-20 10:19 主持人 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大家如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会后请联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联系电话:8289096。 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