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应对处置森林火灾和其他自然灾害,泰安市现就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森林专职消防员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经市政府批准,全市截止4月10日,共招录森林专职消防员250名(男性)。其中市森林消防大队30人,泰山区、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森林消防中队各30人、新泰市、肥城市森林消防中队各50人。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规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自愿加入森林消防专业队伍;
(四)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
(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优先招录。部分从事森林灭火工作年限较长、经验丰富且精力充足的人员,年龄可适度放宽到45岁以下,原则上不超过10%。
三、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方式。招录对象可登录泰安市应急管理局官网(http://yjglj.taian.gov.cn/)信息公开栏和“泰安消防”公众号,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至tahzfzglk@163.com。
(二)实地报名方式。招录对象也可到各地招录办,领取报名表,现场填写报名信息。按照报名表相关要求完善个人报名信息。
(三)资格审查及结果查询。资格审查采取各县(区)报名点初审,市招录办公室复核的方式进行。招录单位将于2020年4月12日前,电话通知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须填写打印填写政审表,并将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毕业证、立功受奖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送至各招录办审核后,可参加后续招录考核。
四、招录考核
体格检查、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根据安排,由市、各县(市、区)组织实施,招录对象要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短信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考核。
(一)政治考核。招录办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按照规定程序审核招录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等,对具有《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情形的,政治考核不得通过。
(二)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按照《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有一个单项“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岗位适应性测试有一个单项达不到“一般”标准的予以淘汰。
(三)心理测试和面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心理测试和面试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四)体格检查。在指定的市级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市招录办公室和同级卫生部门共同研究,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五、公示及录用
(一)公示及录用。按照招录计划和招录对象的个人体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名,综合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岗位适应性测试情况和优先录用条件,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招录对象录用前须填写《献身消防救援事业志愿书》,拒不承诺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入职培训。新录用的社会普通公民,参加不少于3个月的岗前培训。具备1年以上森林灭火救援经验的人员,参加不少于1个月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合格人员,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六、薪酬待遇和保障
按照省有关部门制定的工资标准和森林专职消防员薪酬管理办法,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在新工资标准和森林消防员薪酬管理办法出台前,按现有标准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举报电话(0538-6995675、8129053),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咨询电话:1、市招录办6997017、8129039、69915852、泰山区招录办2066627、63039783、岱岳区招录办8568258、3328510 4、新泰市招录办7266959、73101195、肥城市招录办3221017、33201196、宁阳县招录办5621119、56212257、东平县招录办2855958、2870876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泰安市应急管理局
泰安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