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泰安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贾同国对泰安市绿色矿山建设情况进行介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同志回答记者提问。
近年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牢固树立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创新举措、严格标准,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进度,实现数质并举。截至目前,全市81个矿山已建成绿色矿山57个,其中国家级9个、省级48个,绿色矿山建成总量居全省第二位。
健全机制、创新举措,统筹推进建设。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部门职责,细化分解任务,牵头抓总统筹推进;市县两级自然资源部门指导签订建设责任书,监督矿山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编制完成了《泰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将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目标任务等全部纳入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泰安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扎实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市财政列支绿色矿山建设专项资金720多万元,并与省级地勘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全方位指导支持绿色矿山建设。
严把标准、注重引导,有序推进建设。组织编写了《绿色矿山创建指南》,邀请专家授课,开展政策解读,指导部门和企业掌握政策依据和建设标准;组织矿山企业赴外地学习考察,在市内企业开展了观摩交流,做到学有典型、建有标杆。督促矿山企业编制《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有计划地推进落实,全市绿色矿山建成数量实现“三连增”。引导矿山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实现矿山开采智能化、集约化、绿色化。
全面指导、精准帮扶,提升建设质量。对纳入年度绿色矿山建设计划的,组织技术力量提前介入,指导优化实施方案、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等工作,帮助矿山企业找准实施路径,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对已入选绿色矿山名录的,对照建设标准,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对省级绿色矿山,指导加快科技创新和技术升级,累计投入建设资金16亿元,全面提升建设质量。
动态监管、激励约束,持续扩大成果。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和安全检查等方式,督促加快绿色矿山建设。在矿产资源、建设用地、财税金融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金融支持;动态管理绿色矿山名录,对不符合建设标准的,及时移出名录,限制申请各类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多措并举推进矿山转型升级,促进全市矿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