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泰安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永对《关于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监管和治理能力的通知》进行解读。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同志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了解,为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市应急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监管和治理能力的通知》,以便加快健全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的煤矿安全监管体系,压实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有效消除煤矿安全生产隐患,遏制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实现全市煤矿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通知》坚持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各县(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分工开展隐患排查、督导检查工作。坚持落实管理工作,聚焦我市煤矿安全生产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既发挥好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以及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设,又注重加快智能化、标准化、自动化建设,大力实施煤矿生产设备设施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淘汰煤矿落后设备。着力从根本上压实监管职责、从根本上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提出一系列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举措,分级落实市、县监管部门责任,对强化我市煤矿安全责任落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整治安全隐患问题、确保煤矿安全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通知》着重强调了强化市级部门监管、明确属地单位职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等5个方面22项具体内容。
接下来,市安委会将按照《通知》所述要求加快健全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的煤矿安全监管体系,推动《通知》落实落细。一是增强大局意识,明确讲安全就是讲政治这一根本性要求,严守煤矿生产安全红线,进一步落实各级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二是强化宣传教育,采取线上宣传、线下宣讲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三是严肃提醒约谈,对责任履行不到位的,依规整改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确保《通知》的相关举措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