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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6 15:00 主持人 新闻界的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石文东先生,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负责人高淑彬先生,介绍我市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相关情况,并就大家关心的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石文东先生介绍相关情况。 2022-11-16 15:01 石文东 尊敬的各位记者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首先,对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新闻界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大家长期以来对医保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中医药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部署加快推进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为充分发挥医疗保障的支持作用,加快我市中医药产业和事业创新发展,我们就医疗保障支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制定了若干措施,从今年11月2日起执行。这些措施分别是: 一是深化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开展调价评估,调整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依据中医医疗服务特点,优先将功能疗效明显、患者广泛接受、特色优势突出、体现劳务价值、应用历史悠久、成本和价格明显偏离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调价范围。通过科学评估,动态调价,逐步提高中医医疗服务收入在医疗收入中的比例。 二是规范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销售。公立医疗机构从正规渠道采购中药饮片,严格按照实际购进价格顺加不超过25%销售。医疗机构炮制使用的中药饮片、配制的中药制剂实行自主定价。中药配方颗粒纳入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公立医疗机构及驻泰军队医疗机构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按不高于挂网价开展阳光采购、网上交易。鼓励其他医疗机构积极参与。 三是推进中成药和中药饮片集中带量采购。积极组织医疗机构参与山东省第三批药品(中成药专项)、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和中药饮片省际联盟采购报量工作,做好集中带量采购成果落地实施。 四是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及时纳入医保定点。中医医疗机构正式运营3个月后提出医保定点申请的,随时受理、限时办结。及时将各级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全国异地就医和省内异地就医住院、门诊慢特病和普通门诊联网结算范围。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岐黄学者、省级名老中医、省级名中医等名医团队入驻的医疗机构优先纳入。 五是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医共体建设。支持做大做强由中医医疗机构牵头组建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发展。对经省药监局批准允许在医共体内调剂使用的治疗性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按规定及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治疗性中药制剂按乙类药品进行管理,首先自付比例为5%。
2022-11-16 15:05 石文东 六是完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支付政策。对源于古代经典、广泛应用、疗效确切的中医传统技术以及创新型、经济性优势突出的中医新技术,开辟新增价格项目审核绿色通道,按规定及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将疗效确切、体现中医特色优势的中医适宜技术按规定及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符合规定的中医治未病项目、煎药费等自费中医项目费用可通过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七是完善医保中药目录管理。规范中药饮片和治疗性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医保支付管理,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治疗性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在已经将154种中药自制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基础上,遵循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使用方便、价格合理的原则,经医疗机构申报,专家评审并与医疗机构协商谈判医保支付标准,及时将经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治疗性中药制剂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将符合《处方管理办法》和《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但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常用剂量开具的中药饮片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八是调整中药饮片及部分中成药首先自付比例。取消目录内中药饮片个人首先自付比例,按照甲类药品管理。将国家谈判中成药纳入“双通道”药品管理,将原先首先自付比例30%的部分药品降为首先自付20%,更好地保障参保群众用药需求。 九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向中医倾斜。持续深化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国家试点,适当提高中医医疗机构、中医优势病种的系数和分值。探索建立中医医疗服务占比与医保支付挂钩的正向激励机制,充分体现中医医疗服务特点和优势,引导医疗机构开展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服务。对住院治疗中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中药(含饮片、颗粒配方等)费用占该病例总费用(不含床位费、护理费)60%以上的,增加分值系数的10%。 十是鼓励基层医疗机构推广使用中医适宜技术。参保居民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使用中医药治疗,合规医疗费用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85%。探索对康复医疗、安宁疗护等需长期住院治疗的中医优势病种按床日付费。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药诊疗服务,鼓励中医医师和有条件的中医诊所组建团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十一是推广中医日间病房服务模式。按照临床路径清晰、诊疗规范明确、诊疗技术成熟、医疗质量可控、医疗安全可保障的原则,将24种适于日间病房治疗的中医病种纳入医保支付。总结泰安市中医医院开展“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试点经验,逐步扩大“中医日间病房”病种范围。推进“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工作,切实提高中医服务水平和效率。建立和完善“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相关制度和技术规范,强化质量管理和控制,为参保群众提供安全、合理、高效、价廉的中医诊疗服务。 十二是支持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发挥中医药慢性病管理优势,对符合规定的中医药线上诊疗、处方流转等提供医保结算服务,推动医疗机构、服务平台中药饮片采购存储、处方流转、医保结算、调配煎煮、集中配送、质量管理一体化发展,提高中医药服务便捷度,方便人民群众。进一步总结推广中医药慢性病管理服务模式,推进慢病专区建设,促进“互联网+医保+医疗+医药”创新发展。 我就简要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2022-11-16 15:11 主持人 接下来,请记者朋友就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提问时请先通报所在的媒体单位。现在开始提问,请各位记者举手示意。 2022-11-16 15:11 齐鲁晚报 请问医疗保障部门在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发展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2022-11-16 15:12 高淑彬 市医疗保障局着力在四个方面支持中医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 一是实现中医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全覆盖。对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医保定点。中医医疗机构正式运营3个月后提出医保定点申请的,随时受理、限时办结。及时将各级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全国异地就医和省内异地就医住院、门诊慢特病和普通门诊联网结算范围。 二是支持做大做强由中医医疗机构牵头组建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发展。对经批准允许在医共体内调剂使用的治疗性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按规定及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三是开展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试点。先期已在泰安市中医医院开展试点。将24个适于日间病房治疗的中医病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目前已有3840人享受到此项待遇,医保统筹基金支付2165万元。 四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向中医倾斜。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改革中,适当提高中医医疗机构、中医优势病种的系数和分值,建立中医医疗服务占比与医保支付挂钩的正向激励机制,充分体现中医医疗服务特点和优势,引导医疗机构开展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服务。
2022-11-16 15:13 山东广播电视台 请问中医药服务是如何普及惠民的? 2022-11-16 15:13 石文东 一是降低中医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和个人首先自付比例。参保人员在定点中医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住院起付标准降低20%。不同程度降低中医诊疗、中药自制制剂首先自付比例。取消医保目录内中药饮片个人自付比例,按照甲类药品管理。 二是提高参保人员在中医医疗机构报销水平。参保人员在定点中医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95%。 三是规范中药饮片和治疗性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医保支付管理。将1374种中成药、892种中药饮片、3757个中药配方颗粒产品以及154种医疗机构中药自制制剂纳入支付范围。 四是将62个国家谈判中成药纳入医院、药店“双通道”管理,自付比例由30%降为20%,实现谈判药品的可及性,更好地保障参保群众用药需求。 2022-11-16 15:14 大众网 请问随着加快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措施的出台,如何引导患者使用中医药治疗? 2022-11-16 15:15 高淑彬 一是规范医保中药目录管理。规范中药饮片和治疗性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医保支付管理,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治疗性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二是完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支付政策。对源于古代经典、广泛应用、疗效确切的中医传统技术以及创新型、经济性优势突出的中医新技术,开辟新增价格项目审核绿色通道,按规定及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将疗效确切、体现中医特色优势的中医适宜技术按规定及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符合规定的中医治未病项目、煎药费等自费中医项目费用可通过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三是鼓励基层医疗机构推广使用中医适宜技术。参保居民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使用中医药治疗,合规医疗费用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85%。 四是支持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总结推广中医药慢性病管理服务模式,推进慢病专区建设,促进“互联网+医保+医疗+医药”创新发展。发挥中医药慢性病管理优势,对符合规定的中医药线上诊疗、处方流转等提供医保结算服务,推动医疗机构、服务平台中药饮片采购存储、处方流转、医保结算、调配煎煮、集中配送、质量管理一体化发展,提高中医药服务便捷度,方便人民群众。
2022-11-16 15:17 主持人 记者提问到此结束。大家如有其它需要采访的内容,请联系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联系电话:6998067。 本次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