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养犬管理办法》7月1日正式实施。当天10时许,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分局创城机动组联合粥店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吴某某在岱岳区某设备安装公司附近饲养犬龄3岁的雄性德国牧羊犬一只。饲养区域属于泰安市养犬重点管理区,该犬只品种为禁养品种名录的烈性犬。
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分局依据《泰安市养犬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当场对吴某某进行警告,并责令其三日内将该禁养犬只送至一般管理区或送至专业犬只收容机构。吴某某积极配合民警工作,立即联系亲戚将该德国牧羊犬送到一般管理区。这是《泰安市养犬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以来,我市查处的第一起违规养犬案件。
为全面贯彻实施《泰安市养犬管理办法》,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分局精心组织,强化领导,切实加强工作部署力度。6月18日召开岱岳区养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联合全区11个部门制定下发《<泰安市养犬管理办法>贯彻实施方案》。同时突出重点,文明执法,提升整治行动质效。在市民遛犬比较集中的早晚时段,对遛犬集中的广场、绿地、公园、小区及重点路段进行巡逻检查,对发现的遛犬不拴绳及时进行整治,并敦促行为人拴好犬绳。对发现的饲养列入我市禁养名录烈性犬行为,及时向当事人宣传《泰安市养犬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条文,督促行为人尽快妥善处置犬只在市民遛犬比较集中的早晚时段,对遛犬集中的广场、绿地、公园、小区及重点路段进行巡逻检查,对发现的遛犬不拴绳及时进行整治,并敦促行为人拴好犬绳。对发现的饲养列入我市禁养名录烈性犬行为,及时向当事人宣传《泰安市养犬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条文,督促行为人尽快妥善处置犬只。其间,共出动警力600人次、车辆180辆次,检查广场、绿地、公园等公共场所150个次、小区240个,文明劝导违规养犬人30名。
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分局从工作实际出发,积极牵头联合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畜牧兽医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依法规范市民养犬行为,提升市民文明养犬意识,严厉查处违法养犬、不文明养犬行为,共同做好不文明养犬集中整治。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联合清查15次,出动执法力量150人次、车辆50辆次,查处不文明养犬行为10处,捕捉收容流浪犬只49只。
此外,岱岳分局广泛宣传,提升社会宣传效果。各派出所民警深入辖区重点村居、单位以及公交车站、学校等人员流动较多的重点区域,通过张贴宣传语横幅的方式,向辖区群众宣传《泰安市养犬管理办法》。截至目前,共发放文明养犬《一封信》1万份、宣传海报885份、宣传册5000份让社区居民在耳濡目染中强化文明养犬意识。
警方温馨提示:
一是养犬需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养犬登记证》,并为了您的爱犬、您的家人及他人的安全,为犬只定期注射疫苗。
二是禁止饲养列入我市禁养名录烈性犬。
三是携带犬只出门须系犬绳,防止犬只暴冲、惊扰、扑咬等情况,并随身携带垃圾袋,及时清除犬只粪便。
四是禁止携犬进入医院、学校、体育场馆、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
文明养犬从点滴做起、从身边做起,以每一位养犬人实实在在的行动,助力泰城文明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