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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区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 山东电子健康通行码亮码通行的通知
2020年05月13日 来源于:掌上泰山区

各街道镇、园区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区委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驻泰部门、单位:

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以下简称健康通行码)是疫情防控期间个人出行的电子凭证,是利用信息化技术支持疫情防控的重要措施,是部署在城乡社区、公共场所的一道看不见的电子防线。为进一步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健康通行码,快速提升健康通行码的申领比例和使用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所有人员出入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农贸市场、劳务市场、大型商场、超市、餐饮门店、医院、药店、车站(候车室)、高等学校、技师学院、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等公共场所,必须实行健康通行码查验和体温检测,对持有健康通行码绿码的人员,一律实行亮码通行。无码、黄码、红码人员禁止通行。对拒不配合的,公共场所有权拒绝其进入。对强行进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在泰人员乘坐市内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应主动出示健康通行码,司乘人员要严格落实健康通行码查验和体温检测措施。对拒不配合的,司乘人员可拒载。

三、不便使用电子健康通行码的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可由家人代办申领、代为出示或打印纸质健康通行码。

四、各街道镇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迅速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个社区(村),督促指导落实好健康通行码查验制度。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引导群众主动申领、使用健康通行码,做到应办尽办、应用尽用。

五、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人员要带头落实,身体力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对各类公共场所落实健康通行码查验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因工作落实不力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泰山区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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