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发通知:将适时恢复婚姻登记业务!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操办婚礼!
2020年02月21日 来源于:泰安市民政局 掌上泰山区
各县(市、区)民政局:
目前,泰安市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也正在逐步恢复,同时,也陆续有群众开始咨询婚姻登记办理时间恢复事宜。为满足一部分群众办理婚姻登记的迫切需求,按照市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实施疫情防控期间“十二条”管控措施的通告》和《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的通告》要求,现就婚姻登记事项恢复办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行确定恢复办理时间。各县市区要结合各自疫情防控形势,在征得县市区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同意后,安排婚姻登记处在落实好日常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逐步开展预约办理婚姻登记业务。
二、合理限定办理形式、登记数量。在我市疫情防控完全解除前登记办理形式仅限于电话、网络预约,各婚姻登记处合理限定每日登记数量,限定时间段,有序开展登记业务,避免人群交叉聚集、扎堆登记。
三、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各县市区要切实保障婚姻登记处所需的防护防疫物资,协调当地疾控机构提前做好婚姻登记处人员防护和场所消杀等技术指导,严防婚姻登记处成为疫情防控工作的薄弱点。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婚姻登记处要通过口头告知、发放明白纸、张贴公告等形式,明确告知办理结婚登记的群众严格执行泰安市疫情防控“十二条”措施关于“红事停办”的要求,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操办婚礼,自觉将婚礼安排到疫情结束后。
各县市区恢复登记办理时间请及时通报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