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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印发通知!进一步明确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实施细则
2021年08月26日 来源于:本站原创

8月25日,我市印发《泰安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实施细则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项目,提高全市优待工作水平。

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以下简称优抚对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应当得到国家和社会的优待。通知明确,我市全面实施优待项目清单管理,通过整合国家和省、市优待政策,形成涵盖优抚对象荣誉激励、生活保障、养老服务、医疗住房、退役安置、就业创业、教育培训等各个方面的基本优待项目清单,并发布实施,推动优待工作向体系化、规范化发展;适应时代发展,根据优抚对象需求,拓展优待范围,创新优待方式,调整完善基本优待目录清单,努力让优抚对象有更多的获得感、荣誉感、幸福感;按照国家部署,逐步实行全国统一制发、统一编号的优待证,作为享受相应优待的有效凭证。

通知要求,军地有关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优待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开展优待,形成优待工作自觉。对地方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要组织开展优待工作培训,增强他们的拥军优属意识,对窗口工作人员要加强教育培训,让他们熟悉、掌握优待政策,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同时要强化信息化支撑,大力推进“互联网+”,努力为优抚对象提供便捷、高效的优待服务,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对优抚对象需求进行科学分析,提高优待服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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